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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不一致,某建筑公司被查
众所周知,我国税收管理采取的是以票控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企业开具的发票来监控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税收征管。税务一般会通过三流一致来核查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所谓三流一致,是指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尽量一致,这是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经济活动真实性的重要手段。以下案例就是一个通过对发票流、业务流、资金流检查而发现税务违法案例:
发票流检查发现的问题
2020年黑龙江农垦众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黑龙江省富裕牧场2020年乡村振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在富裕牧场, 黑龙江农垦众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水泥路面部分工程分包给白云成,由白云成包工包料。
由于部分水泥、沙子、钢材未取得发票,白XX联系曾经卖给其钢材的自称是齐齐哈尔伟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索取9个点的开票费,白XX将开票信息提供给对方,并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资金从对公账户支付,对方开具销售方为齐齐哈尔伟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邮寄给 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流转存在异常。
2021年 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明月岛风景区管护中心佛云亭仿古建筑修缮项目,项目地址在明月岛风景区, 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王XX,王XX包工包料。
赵XX(王XX爱人)在建北市场购买油漆、涂料等,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赵XX联系到建北市场何女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索取9.5个点的开票费,王XX将开票信息提供给何女士,并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资金从对公账户支付,对方开具销售方为齐齐哈尔忆青春商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在中汇城交给王秋英,由王XX交给黑龙江农垦众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流转存在异常。
业务流检查发现的问题
承包人白XX与齐齐哈尔XX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在部分水泥、沙子和钢材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由白XX从对方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王XX与齐齐哈尔XXX商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赵XX(王XX爱人)虽实际购买油漆、涂料,但是从建北市场购买,并非齐齐哈尔XXX商贸有限公司。
资金流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及相关人员账户资金流水,发现2021年5月12日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给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300,000.00元,次日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转给王XX300,000.00元,王XX又分别转给XX25,650.00元,XX(白XX同事)261,000.00元,王XX18,000.00元;
2021年6月3日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给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100,000.00元,次日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转给王XX100,000.00元,王XX又将这100,000.00元转给白XX,存在资金回流361,000.00元。
2021年7月13日黑龙江农垦众XX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给齐齐哈尔XX商贸有限公司对公账户106,000.00元,次日齐齐哈尔XX商贸有限公司转给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105,900.00元,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转给王XX105,900.00元,王XX又分别转给桑X9,970.00元,王XX95,930.00元,存在资金回流95,930.00元。
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税前扣除行为 2021年5月 黑龙江农垦众XX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并抵扣齐齐哈尔XX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265,486.73元,税额34,513.27元,价税合计300,000.00元;
2021年6月认证并抵扣齐齐哈尔XX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88,495.58元,税额11,504.42元,价税合计100,000.00元;2021年7月认证并抵扣齐齐哈尔XXX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93,805.31元,税额12,194.69元,价税合计106,000.00元,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案解读
发票流、业务流和资金流是税务检查中的核心内容,任何一个环节的异常都可能揭示出潜在的税务违法行为。本案中,税务局就是通过细致审查这三流,发现了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首先,从发票流的角度看,存在明显的异常。齐齐哈尔XX科技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XXX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这是判定企业可能存在虚开发票行为的关键线索。
其次,从业务流分析,承包人白XX和王XX分别与齐齐哈尔XX科技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XXX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并未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这进一步证实了企业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最后,资金流的检查为这一推断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资金在黑龙江农垦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XX科技有限公司、王XX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流动,且存在明显的资金回流现象。
案例来源: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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