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5 采购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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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不仅关乎国家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更是政府与市场互动的桥梁。
接下来分解一下以上定义
政府采购的主体到底是谁:
1.国家机关,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包括这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如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就是你理解中国家机关哈。
2.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这里不包括国企、央企等哦!所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不适用于国企、央企等企业哦!
【采购对象分类】
政府采购的对象主要分为三大类:
货物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类: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类: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采购模式分类】
【集中采购】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统一负责,实现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1.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各部门或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采购,灵活高效,满足个性化需求。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以下的采用分散采购。
【采购形式分类】
政府采购的形式多样,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1.公开招标:通过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吸引众多供应商参与竞争,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
2.邀请招标:向特定供应商发出邀请,进行有限竞争,适用于专业性较强或供应商数量有限的项目。
3.竞争性谈判: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适用于采购需求复杂或时间紧迫的项目。
4.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向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适用于特殊情况,但需严格审批和监管。
5.询价
6.其他 这里就有竞争性磋商喽(之前说过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