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观点一:可以。理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工程款债权的法定担保。故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实现。
观点二:不可以。理由: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尚存争议,且《民事诉讼法解释》未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可以作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故不宜将其纳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