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观点一:设计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观点二:设计合同纠纷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我们认为:设计合同纠纷不适用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应按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理由1:《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可见,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是并列关系。且《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九个四级案由,按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不在其中。
理由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司法实务中,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作为一般管辖对待,有较为广泛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