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该证书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核发的;而产品质量检测资质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核发的。没有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不能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活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