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固定总价部分不需要鉴定。但如果存在变更、签证,双方就变更、签证部分的造价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通过鉴定确定;或者合同未履行完,双方对已完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鉴定确定已完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