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单独主张。但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行使,否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丧失。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