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如何确定开工时间?

:应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时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