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多少?

:《工程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但是,该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即使违反也不导致约定无效,因此,如果施工合同约定的比例超过3%,该约定也是有效的,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法律依据】《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