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承包人在履行总包管理职责过程中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第一款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