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被挂靠单位和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