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因实际施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