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收取哪几种保证金?收取比例是多少?

:1.可以收取的保证金有四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类型保证金;

  2.收取比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比例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二条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与中小企业对收取的保证金进行核实和结算。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