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被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注册邮箱信息一致,如果不同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系统查询报告上的注册邮箱相同,可能表明串标行为。
8、文件属性一致文件的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等属性信息一致,可味着投标文件由同一人或同一台电脑制作。
9、电子标信息一致IP地址、Mac地址、文件创建标识码、机器码等信息一致,可能表明在同一个网络或设备上进行了报名、制作标书、上传、解密等操作。
10、标书中出现其他公司的文件材料,如果一家公司的标书中出现了另一家同时投标公司的文件材料,这可能构成违规。
11、报价清单的规律性变化报价清单出现规律性的递增或递减,可能被视为串标或围标的迹象。
(3)、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