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提供的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涉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主张并非施工原因导致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的,应当由谁申请质量鉴定?
裁判观点: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提供的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涉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主张并非施工原因导致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的,应当由承包人申请质量鉴定。
实务应对:
1、施工项目回收工程价款的前提是工程质量合格,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控,保证质量合格,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工程款及时回收。
2、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主张并非施工原因导致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的,应由承包人申请鉴定。否则,应当由承包人承担不利后果即认定系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